2009年4月6日

鐵馬流浪記_專用車_五段內變速

很久以前我替一位王老先生設計了一台【十段變快樂】的腳踏車,從那時候以來,他都再也沒有去碰過我更早為他設計的108段變速腳踏車,真的,人生活已經太沈重,休息就別再競爭了吧,騎車要快樂!

從那時候,我也開始注意腳踏車的變速系統,並且用自己燒的車架,實際體驗了SA八段內變速和五段內變速,今天我不想討論其它,只想討論「齒比」。

「齒比」是設計腳踏車最基本的知識,很簡單,只要去數一數曲柄大盤有幾齒,後花鼓飛輪有幾齒,相除之後,再去乘以輪胎吋數。

齒比=(大盤齒數 / 飛輪齒數)輪胎吋數

註一:輪胎吋數是個不精確的數字,如果你拿尺去量,一定會發現,有很大的出入,但是這不影響我們去估計齒比。
註二:變速車因為有很多齒片,所以從最大(最吃力)到最小(最省力)有一個齒比範圍,我們也會計算齒比範圍有幾倍。

我為了設計鐵馬流浪記專用車,做了一個SA內變速齒比換算表,方便我隨時計算不同的設定,並且經常換大盤或飛輪出去騎車實驗,整理出一個簡單的結論,請千萬不要看它太簡單而懷疑它,齒比適用範圍:
0-10:荒謬的省力,省省吧,人腿不是馬達,下來推車比較聰明。
10-20:爬很陡的山,純粹的運動。
20-30:爬很陡的坡。
30-40:爬各種丘陵錯錯有餘。
40-80:正常人不同腳力正常巡弋騎乘速度(請往下看)。
80-100:追求速度。
100-120:追求速度重重踩。
120以上:荒謬的重踩,無樂趣可言。

正常人不同腳力正常巡弋騎乘速度:
這跟每個人的體重有關,因為體重越重,人的每一個步伐都更用力,於是更習慣用重踩,反之,嬌小的人,就喜歡比較輕、省力的齒比。我的計算,正巧得到一個很好用的數字,人的體重是多少公斤,那個數字就是最適合他正常巡弋騎乘的齒比!比如說我體重80公斤,80就是我的神奇齒比,效率的最高峰。

快點感謝我吧!這個神奇數字太好用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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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我測試的系統,我用一個SA的內變八速,變速範圍從100%-305%(3.05倍),大盤39,飛輪20,輪胎20吋,得到以下的齒比:
39, 50, 57, 54, 73, 82, 93, 119
說實在的,超過我體重(神奇數字)之後,再加一檔給順風下坡,就已經很好用了,所以119有點多餘,可以換23齒的飛輪齒片就夠我用了,還可以更方便爬坡。

接著我用了另外一個SA的內變五速,變速範圍從62%-160%(2.56倍),大盤39,飛輪15,輪胎20吋,得到以下的齒比:
33, 39, 52, 69, 84
很好用,但是總覺得當已經暖身之後,想要使點力氣,卻已經到達齒比的極限,只能拼命快踩了,於是我把飛輪齒片從15換了一塊13齒的,齒比變成:
38, 45, 56, 80, 97
神奇的事情就發生了,對我完美的齒比範圍產生了,從我希望的省力到衝刺,所有的齒比都有,而改變的,僅僅是飛輪齒片少了兩顆牙齒,一般人買車完全不看的地方,竟然有這麼大的魔力!

眼尖的人會發現,這樣的五速內變跟八速內變,只少了最後的119這個齒比,也就是我之前實驗覺得有點多餘的最大齒比,也就是說,這個五速夠用了,真好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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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現在的外變速器都有15, 18, 21, 24, 27, 30這麼多段,那內變速器可以比嗎?

我講個笑話給你聽,請把廠商宣稱的變速數字,除以曲柄大盤上面的盤數,舉例來說,30段前面應該有3片大齒盤,所以30/3=10,10,就是這個30段變速器真正的段數,10段。

怎麼會有這種事?原因是:外變速器其實不喜歡鏈條偏用,像是大盤掛在最右邊,飛輪掛在最左邊,所以正確的用法是,當後面的鏈條換到左邊的飛輪,請您用您的手,以人工的方式將前變速的鏈條位置也扭轉到左邊的大盤,盡量讓鏈條走直線,不信的話,請把每一個齒比都算出來,你會發現,宣稱有30段的變速,可是大部分的齒比都是重複的,他們不但並沒有真的賣30個「段」給你,還要你自己來做「雙動作手排操作」。

所以又回到我【十段變快樂】腳踏車的故事,不用再比了啦,跨上車就走吧!

2009年3月29日

從瑞士刀、小折到折疊汽車

最近有傳聞,英國的Loxxx跑車和瑞士的Vicxxxxxx合作生產下一代的折疊跑車,極速接近300,折疊後和一台冰箱大小差不多,可以輕鬆拖進電梯,擺在家裡面,價錢不便宜,大約在8000萬台幣左右,雖然還沒有看到圖樣,但是名稱已經確定了,就叫做「LV」跑車。

雖然Dahon努力了這麼多年,去年可以算是「小折元年」,一年之內,小折賣到市場飽和,現在幾乎賣不動了,而且小折可以做成跑車、登山車、街車、豪華車,無所不能,真是太神奇了!

也難怪Vicxxxxxx也要下海來做小折,以他們這麼多年做瑞士刀的經驗,一般的折疊腳踏車廠哪能跟他們比?如果他們不是做汽車,而是做腳踏車,想必這台腳踏車會跟機器貓小叮噹的肚子一樣神奇,隨時都能變出好多新功能來。

不過一個基本的問題:「瑞士刀真的是萬能的嗎?」

瑞士刀博(瑞士刀博物館)裡面有很多有趣的設計圖,我一一列舉:
  • 瑞士萬用武士刀(刀刃對折)
  • 瑞士萬用開山刀
  • 瑞士萬用刺刀(含發射子彈的功能)
  • 瑞士萬用菜刀
  • 瑞士萬用手術刀
  • 瑞士萬用美工刀
  • 瑞士萬用園藝刀
  • 瑞士折疊步槍(槍管三折可隨身攜帶)
  • 瑞士八吋折疊炮(可用轎車搬運)
所有的這些,都可以方便攜帶,簡單來說,只要有「刀」這個字有關的,都可以做成萬能的瑞士刀,不是刀的,也什麼都可以折疊。

可是問題是,這樣對嗎?

折疊是真理嗎?

我常常說:「尺有所短、吋有所長」,天地萬物,是不能用一個標準來看待的。

折疊車也一樣,如果我們不節制一下折疊的慾望,總有一天,我們得坐上折疊汽車、折疊火車、折疊船、折疊飛機、折疊太空梭,這樣,未必會是一件好事!

2009年3月17日

豬頭官員提出的飯桶法令:「腳踏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」

連續兩天,我從早到晚腦子裡都是氣壞了的在罵:「叉叉的」!(叉叉都是不雅的字,我說不出口的)。

到底是那些豬頭狗屎鳥蛋的公務員,會想出下列的規定:
  • 自行車載人要罰
  • 放雙手要罰
  • 未裝燈、警示鈴、煞車要罰
  • 講電話或撐傘要罰
  • 載物高度超過肩部、重量超過20公斤要罰
  • 不禮讓行人要罰
  • 沒有依照規定兩段式左轉要罰
  • 騎在未設有專用標誌、標線的人行道、騎樓要罰
  • 不靠右、逆向行駛都要罰
  • 在欄杆、電線桿、路燈桿停放單車要罰
  • 時速超過15公里要罰
  • 交通局指出,根據97年所作調查,有3.2%的民眾,約7萬多人使用腳踏車
  • 交通局指出,近來自行車行駛人行道影響行人通行、與汽機車擦撞衝突
  • 交通局表示,之所以訂定自治條例,是以加強自行車管理為主要目的。
  • 交通局長說台北市對於單車族的立場是「教育與宣導」
  •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表示目前這個自治條例還在研擬當中,並不是定案。
  • 全案將在下周徵詢民眾意見,送法規會、市政會議審議後,送市議會審核
  • 全台第一個縣市,針對自行車騎乘訂定專有的自治條例及罰則。
「叉叉蛋」!「叉你叉」!我氣死了,我一條一條的罵下去:

自行車載人要罰
我並不贊成自行車載人,但是那是他家的事,爸爸背小孩媽媽抱小孩,難道也要罰?
放雙手要罰
好!你來,敢有這個法,我就準備好罰款,帶著記者從市政府放雙手騎到總統府,看警察能用什麼方法取締?有本事取締我,我罰款就給你,沒本事,議會上道歉!
未裝燈、警示鈴、煞車要罰
這些我不反對,但這也算是他家的事,要自己有這個意識才行,不然我裝燈不裝電池,裝鈴不會響,裝煞車不裝煞車線,怎麼辦?或是腳煞車你外表看不出來,Fixed Gear本來就沒有煞車,怎麼辦?
講電話或撐傘要罰
這我不反對,但這也是他家的事,開車駕駛吃漢堡都沒立法來管,在莊嚴的議會殿堂電話此起彼落都沒立法來管,管小民騎車散步的姿勢,太帥了吧?
載物高度超過肩部、重量超過20公斤要罰
好,每個警察都得帶著秤,而且要近期內通過檢查且貼封條完整的秤,不然怎麼抓?誰服氣?
不禮讓行人要罰
我唯一舉雙手贊成的一條,但是「禮」要發自內心,還需要當事人和判斷者的心證,怎麼抓?話再說回來,現在亂七八糟的汽機車凌壓行人(比跋扈硬擠、比大聲按喇叭、人行道停車),政府都看不見嗎?
沒有依照規定兩段式左轉要罰
先給我自行車專用道再說,「叉叉養叉」!
騎在未設有專用標誌、標線的人行道、騎樓要罰
同上,先給我自行車專用道再說,「叉叉叉的叉叉」!
不靠右、逆向行駛都要罰
同上,同上,先給我自行車專用道再說,「叉叉叉叉十八叉」!
在欄杆、電線桿、路燈桿停放單車要罰
先給我合理、足夠、安全的停車環境再說,鄰居有必要騎車,平均兩千塊的車,平均每半年被偷一部,我還沒先問你們,治安是怎麼給你們搞成這樣的呢?
時速限15公里要罰
太棒了,光這條我就笑了一個下午,「全世界最靈敏的尖端科技測速儀器,將要被台北市政府發明」
交通局指出,根據97年所作調查,有3.2%的民眾,約7萬多人使用腳踏車
什麼?三十個人才只有一個人在騎車,台北市政府是在南沙群島的太平島上面辦公嗎?這種火星數據也敢拿出來講?有沒有常識?主官有沒有判斷力啊?換個角度,如果自行車使用率這麼低,還需要政府來管?政府應該臥薪嚐膽閉門思過,趕緊提出「輔導推動獎勵騎乘自行車」的辦法才對!
交通局指出,近來自行車行駛人行道影響行人通行、與汽機車擦撞衝突
「叉!叉!叉!叉!叉!叉!叉!」是誰把腳踏車逼到人行道上面去的?是誰讓自行車被汽機車撞的?滿街的紅線停車讓自行車騎士冒生命危險,沒人管,我們大樓前面的人行道上面停車,竟然報警還拖不走?官員說這話,簡直是率獸食人,這麼簡單的自行車專用道,這麼久都做不出來?「無叉、叉桶」,有這樣的部屬做這樣的行政,下次還想要我選你?台北市長就要直升總統府?沒這回事!
交通局表示,之所以訂定自治條例,是以加強自行車管理為主要目的。
做官的架子很夠,做公務員的服務卻提不出來,我們都是來給你們來管的?有沒有搞錯啊?給我自行車專用道!自行車專用道!自行車專用道!自行車專用道!自行車專用道!自行車專用道!自行車專用道!自行車專用道!自行車專用道!自行車專用道!自行車專用道!自行車專用道!自行車專用道!自行車專用道!自行車專用道!
交通局長說台北市對於單車族的立場是「教育與宣導」
錯!大錯特錯!應該是「服務」!「具體的服務」!「令人民滿意的服務」!「路上看得到的服務」!交通局來管教育?難道自行車專用道要去跟「教育局」要?
台北市政府發言人表示目前這個自治條例還在研擬當中,並不是定案。
錯!錯!錯!錯!錯!錯!錯!從發這個「念」,就是大錯特錯!
全案將在下周徵詢民眾意見,送法規會、市政會議審議後,送市議會審核
好!我等!看你們什麼時候把問卷送到我手上來?我用「選票」在等著你們。
全台第一個縣市,針對自行車騎乘訂定專有的自治條例及罰則。
「好大的叉膽」!全台灣第一個有這種無知「叉膽」的縣市!

歸根究柢一句話:(結果一氣又多說了兩句)
我是人民!你們是我們的員工!給我自行車的環境!

以上是昨天寫的,今天(090318)聯合報有台北市交通局長的投書,嘆氣!我原來以為這些只是股長、科長幹的好事,現在看來,是局長的意思。莊子說:「道,隱於小成。言,隱於榮華」。意思是有點小成就,就忘了道理,有一些漂亮的詞彙,文章的千古意義就不管了。

看到這篇投書,顯然這位局長認為他對自行車環境的努力與成就已經很多了,是小民不懂事,違法亂紀,才需要他們出來教育、管理。

局長如此,我們顯然不能希望自行車專用道會在他的任內完成(真是好難啊!連法國巴黎也只用了兩年不到就辦到了),我投籃十幾年,下次台北市長,飯藍就不必再計算我這張票了!謝謝再見。

2009年2月11日

都市自行車通勤用太陽能隧道

有人說台北市太熱,不會有人用腳踏車來通勤。

熱的原因是什麼?太陽光!這麼好的東西,還要嫌?


建築自行車通勤太陽能隧道的成本大約是每公尺10-20萬台幣,如果信義路在捷運建完復原的時候,單側建一條這樣的隧道,大約耗資5億到10億,以台北市的預算,不痛不癢。

這條隧道,全日照的尖峰發電,可以提供100萬瓦(1000千瓦)的電量,如果整排另一側作為電動腳踏車充電出租站,足夠把每一部都充得飽飽的,隨時準備讓人來租用。而且,還會有很多多餘的電力,如果路燈都用不完,可以再賣給台電,或是附近的住戶。(如果天氣實在太壞,或者用戶太多,也可以買市電,轉賣給腳踏車,反正穩賺不賠)

也就是說,市政府以道路的天空,投資興建太陽能發電廠,同時解決:
一)自行車通勤好天悶熱、陰天淋雨問題。
二)電動自行車出租系統設置。
三)以捷運和電動自行車配合使用,減少都市汽車量。
這絕對比無線網路新都,合理化太多倍,且利潤豐厚。

如果市府做莊,對外開放,要定下一些規格(建議找民間大、中、小型業者一起討論):
一)充電出租站的Protocal,也就是說不要讓大廠特規,壟斷綁死共用系統,壞了好事。
二)找電子廠來設計符合Protocal的電子系統,或是辦一個競賽,採納首獎,提供自行車廠採用。
三)有Protocal的話,如果要BOT出去,自行車出租服務,可以分段招標,雨露均沾。
四)私人腳踏車的電動,只要符合這個Protocal,就可以接上出租站的系統,買電,也同時受到系統的防盜保護。
五)如果有空位,非電動的傳統腳踏車,也可以來利用這個出租站的「停車場」,只要符合Protocal,也可以不買電,只是付停車費(接上Protocal就有防盜功能)。
六)其實這是小預算,市府應該自己來經營。

其它Bonus:
一)如果整個台北市建築橫五縱五共十條太陽能自行車隧道,耗資約100億,可以提供10000千瓦的發電,且比建設捷運合理多多,將來搞不好考慮建築50條、100條,整個城市,自給自足。
二)隧道兩側,可以建置LED低空路燈,因為低,就又更省電,且有氣氛。
三)配合目前閒置的無線網路,可以開發出非常多Location Base Service,活化城市經濟。
四)沿路有電,有無線網路,可以做五公里的戶外互動廣告,廣告權可以出租。
五)解決台北市自行車偷竊的「全民困擾」。

未來的夢想:
一)環島建設太陽能隧道,預算1000億左右,其實就是一個巨大的發電廠(2億瓦,或說是200M瓦)。
二)有電能路網,未必要推動「電池」電動車,可以改用「軌道」電動車。
三)循著此條電能網路幹道,依照Protocal,往外繼續長,最後就是全島的太陽能電網。

2009年2月5日

郭台銘虧本,干我何事?

古代亂七八糟的年代,有一個人叫楊朱的,看到大家都想要天下,紛紛擾擾,就說:「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為也」,意思是,天下是別人的,就算拔我一根最不重要的毛,對天下有利,也免談!

後來我們卻說人小氣叫做「一毛不拔」。

其實一毛不拔是有大智慧的,如果大家都對天下沒興趣,由它去生、由它去死,反而大家都可以在自己腳下的土地上,安居樂業。

最近天天看各種經濟的好消息、壞消息,又看到很多人爭先恐後地解讀這些消息,真的有點煩了,我想到的第一句話,就是「郭台銘虧本,干我何事?」!!!!!!

如果我是鴻海的「有危險」員工,我要擔心被裁員等等,但是鴻海遠在天邊,我想那麼多幹嘛?我最重要的事,絕對不是鴻海的生意好壞,我最重要的事,是我自己做的事情,好還是壞,我我我我我,這時候一定不能忘了「我」。

毛澤東說:「天下大亂,局勢大好」,天下大亂,倒楣的是別人,把握機會,好的是「我」。

大家要怎樣想這次的「風暴」、「蕭條」?要想像這是一個機會,在過去,大家都在排隊,自己前進的速度很慢,現在好了,大家不排隊了,這種好時機,還不快快往前衝?

亂世出頭,當然不簡單,但是也不會太難,過去我經常恭喜情侶「分手」,我的說法是,分手才會有新的戀愛。同理,被裁員又怎樣,省吃儉用總過得去的,甚至靠人周濟,沿街行乞又何妨?只要能把握時間,找尋另外一份工作,或是怎樣學習學習、研究研究,提昇自己的能力,好準備下一個更好的工作,就行了,我們今天的情況,比起以前打仗,要死人的!已經好太多了!

企業、國家,也是一樣,真正值得擔心的,不是今天怎麼了,真正要擔心的,是一年、兩年、三年、五年之後,恢復正常了,那時候,是不是別人都已經插隊成功,而且排到自己前面去了。要想避免,就要趁這個千載難逢的好時機,找到隙縫,先插隊到別人前面。

況且,出去走走看看,情況也還沒那麼糟糕,吃喝玩樂照樣樣樣有人搞的好好的,過去報紙上那些人賺大錢,我沒分到,現在他們賠大錢,我也沒份,好好做好自己,就錯錯有餘了!

2009年1月16日

殘廢的人才沒事開車!

盧貝松的電影「Leon」裡面,有一句對白:「No woman, no kid」,意思是殺手接案的行規,有所為有所不為,殺女人或小孩,壯夫不為,甚至不齒。

這句話聽起來有點大男人,但是在殺手的戰場,女人是弱者,小孩更是,一個有氣魄的殺手,當然要接有「符合身分」的案子。

反過來,新聞上有時候會看到欺負小孩子或是虐待小動物的事件,我常常在思索,要廢物到怎樣程度的人渣,才會選擇一個比自己塊頭小那麼多的對手,來彰顯自己真的是無能到家的窩囔廢。

走在台北市的街頭,令人沮喪,說實在台北市的環境和人品已經算不錯了,但正因為如此,就讓很多怯懦的孬種更凸顯。

交通的基本原則,應該是:
一)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。
二)在符合交通規則的原則下,大車讓小車,小車讓單車,單車讓行人,大人讓小孩。

我說到這裡,大家應該都已經有一個「並非如此」的畫面出現在腦海了:

案例一)每個人大概都有這樣的經驗,豪華休旅車在窄巷內開快車,逢人就猛按喇叭,有時候老人小孩貼在路旁讓它先過,它把車開過去,還要再按一次喇叭,罵人走路太慢。

案例二)沒什麼人的紅綠燈前面,臘光滿面的漂亮轎車,車是停了,但是等一下等一下,車身就一點點一點點怯懦地推進,到最後心防終於破了,就開出去跑掉了,更糟糕的是,後面的車竟然也一台一台跟著溜出去,還有更糟糕的,萬一其中一部車不肯做共犯,後面竟然還會按喇吧,逼它出去。

案例三)車在路口斑馬線枕木紋上面,四平八穩停下來,車門打開,走下幾個身不殘腿不廢的壯年人,下來還要再聊幾句,車才開走,完全無視一群要過馬路的無辜路人,得繞路而行。

案例太多,罄竹難書(這個成語用在這裡是正確的)。

強凌弱,眾暴寡,英雄氣概都不見了,為什麼?

我常說,我們每個人都是某種程度的殘障,最簡單來說,近視眼就是一種殘障,但是各種再嚴重的殘障,都比不上我們內心的殘障來得嚴重,壞心症,大家都有,輕重不同。

殘障就需要「輔具」,像是輪椅、拐杖都是輔具。曾幾何時,汽車(機車、槍械、刀棍都算)也變成了一種輔具,但是糟糕的是,輔具本來只是補足能力的不足,但是在商業運作下,這些輔具力量太大,讓人渣的心魔威力大增,那些在家被老婆笑太快上班幫老闆舔皮鞋的人,只要用了汽車這種「輔具」,都可以躲在深色玻璃後面,變成超人,去欺負人。

看我在批評這些人,你一定很有同感,錯了,我是在說「你!」,每一個人內心都有卑懦的種子,只是發作的嚴重與否,當你忍不住誘惑,趕時間「不得已」而紅燈右轉的時候,想一想,自己是不是也是一個混蛋?

2009年1月11日

經濟成長率之中的「巨大盲點」

金融風暴,使得「經濟成長率」成為最明顯的神位,世界各國都盯著百分比數字(含小數點以下)在做事。

經濟成長率是GDP(國內生產毛額)=C( 民間消費)+ I(民間投資)+G( 政府支出)+(X( 出口)-M( 進口))

這裡完全沒有提到「用盡廢退」所造成的嚴重後果。(更沒有提到:愛、安全、幸福、知識、休息等等可以帶進墳墓去的最珍貴資產)

我用一個很簡單的敘述:一個人如果每年換一支手機,很好,這樣他每年都為經濟成長率,做出明顯的貢獻,但是十年以後,他手上還是只有一支手機,於是我要問,帳面上的數字都很漂亮啊,但是他握在手中的財富有多少?怎麼不見了!

就是因為沒有考慮「用盡廢退」的因素,所以經濟成長率可以用浪費來美化帳面,把虧本做假帳變成盈餘。

我這麼說吧,如果大家加快浪費的速度,以每個月換一支手機來做標準,我們只要全面加速「廢退率」,工廠就可以拼命的生產,工人無止盡地加班,賺更多的錢,買更多的手機,再儘快把它扔掉,好換用這個月的新手機,太棒了,太棒了,用力把東西丟到垃圾桶,經濟成長率可以輕輕鬆鬆地達到二位數,甚至三位數!(100%以上)

任何人都看得出來上述說法的荒謬,但是別懷疑,經濟成長率就是這樣計算出來的,而我們真實的狀況,就是不折不扣的五十步與百步之差,我簡單地把一些主要財貨,依「廢退率」的慢快排給你看:房屋、家具、自行車、書籍、服飾、汽機車、家電、電腦、數位相機、手機(房屋大約30年,手機大約一年)。

你只要看看你身邊擁有的財貨是「廢退率」高的,你就是一個苦命人,勞碌命,一心一意為了祭拜垃圾桶大神的貪婪,而盲目地在賣命。

就國家來說,如果國人的消費都是在高「廢退率」這邊的產品,那經濟成長率真是不要也罷,因為到頭來一場空,什麼也沒有,卻惹得:污染、毀壞地球、生活品質降低、人性墮落、掠奪、戰爭等等,沒一件好事!

要想導正這個全人類的錯誤,也很簡單,只要大家都追求真正的價值就好,在物質財貨方面,要消費就購買最好的產品(舉例來說:耐用100年的太陽能自主綠建築、保固30年的冰箱、保固20年20萬公里的汽車),在非物質財貨方面,要追求不怕偷不怕搶不怕刑求逼迫遺失,而能帶到墳墓裡面去的價值(愛、美好的記憶、美食美酒、朋友、旅行、健康等等),這樣的話,大家都會更富有、更幸福。

至於經濟成長率,把它忘了吧!(誰能花點時間,來設計一個計算「幸福率」的公式嗎?)